过去五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已经成为中国自上而下的共识。知识产权最主要的三种产权形式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但广义上,知识产权还包含了一个特殊角落,被业内称为“第四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其在性质、内涵与操作上都与其他的产权截然不同。
商业秘密通常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参考和依凭。据2019年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正式确立。此后,中国的商业秘密法律制度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逐步完善。2024年7月21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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