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循吏是明清社会行政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在从政理念上,循吏忠以事君、恭以事长;清廉施政、治事安民;敬以处事、自律正己。其施政活动,强调可“弃官以全政体”,他们劝课农桑,发展地方经济,勤政尽职,决断狱讼,使社会公平公正,教化一方,传承文化,造福黎民百姓。明清时期的循吏虽然人数不多,但其行为理念对当时社会发展还是产生了较大影响。
明清时期的循吏是一个群体,主要包括知县、知州、知府、道员、布政使、按察使等,其中以知县、知州、知府等为主。①虽然在《明史》《清史稿》中记载有全传的循吏不足300人②,其在明清两代的行政官员中所占的比重可能也不是很大,但他们都是一些清正廉洁、善谋实干、政绩突出的官员,其为官理念与施政活动对维系地方社会稳定发展、传承社会主流文化有着积极作用。对明清循吏的研究学界已多有涉及③,但对该群体为官理念及其施政活动的综合性探讨尚不多见。本文根据部分循吏著作中...
一、明清循吏的为官理念
购买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