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亲朋好友欢聚一堂,一起在饭桌上喝点酒、聊聊天是一种很好的联络感情的方式,这也让很多每天都忙于工作的人有了一个放松的好机会。但是,无论是劝酒、饮酒还是请客喝酒都应适可而止,把握好尺度,因为一旦喝出意外,由谁承担法律责任呢?这里面有很多说法,法务之家特别奉献,请看下文!(文末重点:如何避免担责)
1、过量饮酒危害大
2008年,17岁的刘某被呼和浩特市一家饭店聘为服务员,饭店管吃管住。同年9月的一天晚上,在休息时,刘某和同寝室的两名女孩儿在饭店前台取出1公斤左右的散装白酒,回到寝室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当晚,刘某因饮酒过量发生呕吐,饭店老板发现后,让其他服务员将呕吐物进行了清理。然而,第二天早晨大家发现,刘某的情况异常,急忙叫来120急救车,但是,刘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刘某系乙醇中毒死亡。事故发生后,饭店老板送给刘某家属1万元钱。但是,刘某的家属认为,饭店是“封闭式”管理,孩子死亡,饭店应当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于是,刘某的家人将饭店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刘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私自拿饭店的酒喝,因饮酒过量致乙醇中毒死亡,后果应由本人承担,被告不具备法定监管责任。因此,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