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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丽“游人”考

作者:王欣媛 高福顺 来源:《东疆学刊》

[摘 要] 高句丽民族是汉唐时期活跃在东亚地区的一支重要民族,在其社会中存在一个特殊的“游人”群体,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包括狩猎业、畜牧业、渔猎业及采集业。“人”与“游人”共同承担国家的租税,两者缴纳租税的内容与数量不同,“人”每人每年纳谷五石、布五匹,“游人”十人每三年纳细布一匹。租税面向整个社会群体征收,根据土地多寡划分为三个等级。高句丽租税的制定充分结合了其自然环境,是因地制宜的体现,反映了高句丽人灵活的经济思想。通过对高句丽“游人”的解读对分析高句丽社会群体构成、社会发展模式以及经济结构提供了新的思考。

[收稿日期] 2016-05-21

[基金项目]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高句丽史、渤海史研究”,项目编号:15@ZH007;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委托项目,项目编号:...

[作者简介] 1.王欣媛,女,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东亚区域史;2.高福顺,男,吉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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