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阶段
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结合我省省情,制定广东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和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专项资助政策。
高中教育阶段
建立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和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义务教育阶段
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农村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奖励对象
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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