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代宦官管理机构前后变化颇大。唐前期主要由内侍省进行管理,唐后期分别由枢密院与宣徽院进行管理,内侍省仅负责对宫廷内部事务及杂役的管理。南衙诸司只是针对宦官的勋爵、品阶、荫补、俸禄等方面进行协调,并不过问宦官的选用、升迁、差遣、奖惩等事,一切均以皇帝的制敕为准。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宋时期职官管理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2BZS032)
中外学术界对唐代宦官专权以及内诸司使制度的研究较多,但是对有关唐代宦官管理制度的研究却极少,即使对枢密院、宣徽院有所研究,也很少从宦官管理制度的角度切入。遂使有些相关问题至今说不清楚,而这些问题又比较重要,有必要将其一一论述清楚。
一、内侍省的管理职能
唐朝前期的职官制度实行的是分块管理的体制,即朝官归宰相管理,宦官归内侍省(或内坊)管理,宫人归宫官系统管理,即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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