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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经 译注 》 误注商兑

作者:陈源源 张龙 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

摘 要:《孝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著作,《孝经译注》为其作详细注解,这在弘扬孝道和传播传统文化方面很有意义,但个别训释有失偏颇,如因、丑、复等。经过考察发现,“因”当释为“凭借”,而非“由于”;“丑”并无“卑贱”之义;“复”意为“再、又”,而非“重新”。

《孝经译注》以《十三经注疏》刊清阮元所校唐玄宗“御注”的《今文孝经》十八章本为底本,其注释“以郑玄注、唐玄宗注、邢昺《正义》为主,兼采诸家注说,个别歧见较大者,则加以考辨,以略申译注者之意”,“译文以直译为主”。这在弘扬孝道和传播传统文化方面很有意义,但个别训释有失偏颇,今不揣鄙陋,略陈管见,求教于方家。

一、因

《圣治章》:“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1](P43)注:“因,以,由于。……圣人由于人们有对父亲的尊崇而教育人们懂得敬畏,由于人们有对母亲的亲近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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