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儿童由于固有的弱势群体地位,需要给以特殊的保护,这也是世界人权保护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儿童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本文从儿童的权利涵义着手,阐述了相应的观点,希望能对我国的儿童权利保护有所裨益。
一、儿童权利的涵义
对于儿童的范围,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联合国制定的《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的年龄低于18岁。”这是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在我国,一般称之为未成年人。儿童权利则是指处在这一年龄界线之内的人根据其自身主体特性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该公约强调了儿童在享有权利方面不应与成人有任何差别,并对儿童权利作了广泛、全面的规定。
二、儿童权利的性质
儿童权利与人权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是人权的一部分。它也是一种独立的权利,不仅体现在不同于成人的生理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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