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中,被史家评为治安良好、百姓能够安居乐业的时期,只有西周初期的“成康之治”、西汉初年的“文景之治”、唐初的“贞观之治”。本长篇连载讲述的是“文景之治”。文,是指汉文帝刘恒;景,是指汉文帝的儿子汉景帝刘启,这两个皇帝先后统治汉朝整整四十年。“文景之治”后来被当作中国传统政治的典范。历史可以照亮现实,“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为此,本刊特连载复旦大学法学院郭建教授的《正说“文景之治”四十年》,以飨读者。
汉文帝的法制改革,给予民众一个比较人道的刑罚体系,能够“安居”;实惠好像还是不够,还需要更好的甜头,能够让人们“乐业”。那么汉文帝究竟是如何使百姓“乐业”,从而更能够感受到朝廷和皇帝的恩惠?
“德”的一个主要涵义是“得”,要给人有所得,才是“德政”。汉文帝深深了解这一点,在进行...
据说西汉刚建立那时,社会在长期战乱之后,壮年男子都被抓去当兵,老弱病残还被拉夫为当局运送军需,从事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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