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史料分析了“八议”制度在魏晋南北朝各个时期发展变化的特点,以及当时的“八议”制度与隋唐时期“八议”制度的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有两点:①应议者子孙的待遇不同。②北魏时期“八议”制度源于君主奖赏。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八议的发展演变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八议制度发展演变的一个重要时期,而在这个时期的不同朝代,八议制度也有着不同的特点。
1.三国鼎立时期的特点
曹魏黄初二年,“(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按使者,即皇帝的使臣。劫持使者是大不敬行为,本应处以死刑,因为植系“骨肉之亲,舍而不诛。”只将其贬为安乡侯。此为典型的议亲案例,此案例发生在黄初二年,即曹丕即位的第二年,此时新律十八篇尚未起修,曹魏沿用的是汉律。由此可以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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