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经历了满族统一中原和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过渡,作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官僚制度派生物的俸禄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与变革之中。清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它的俸禄制度既有满族旧制的遗存,又有吸收、继承中原王朝制度基础上的满汉规章制度融合。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清朝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独具特色的养廉银制度,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为了防止贪污受贿,特从地方耗羡(所谓“耗羡”即指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中抽取银两,发给官员,称为养廉银。养廉银制度,系清代所独有,属于正俸以外的附加饷银。它最先行之于各省府州县地方官,后来又逐渐推广到武职和京师其他官员。
一、养廉银制度的形成
据史籍记载,火耗起于前明。《清朝文献通考》卷四《田赋考四》亦按称:“钱粮出于田亩之中,火耗加于钱粮之外,火耗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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