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
随着轻罪治理时代的来临,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检察机关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的起诉秉持着审慎克制的态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自2019年到2023年,不诉率从9.5%升至25.5%。但不起诉仅意味着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针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仍然可能需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这就需要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介入。
所谓“一事不再理”,是指就特定被告人之特定犯罪事实,只应受到国家一次性追诉,国家不得重复追诉相同被告人的同一犯罪事实。在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的表现便是同一案件之禁止再诉,包括判决确定前禁止再诉(即禁止重复起诉)和实体判决确定后禁止再诉...
一事不再理原则以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人权意识已逐渐加强,每个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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