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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 整肃官僚队伍的钦差大臣

作者:吴海航 来源:《西安外事学院学报》

摘要:元朝监察制度——御史台系统的设置几近完美,而其功能却大打折扣。元中期以后官场贪贿腐败恶性膨胀,国家监察机构几乎陷于瘫痪。中央政府把整治官僚队伍的重点放在了地方,多次派遣奉使宣抚地方,代替监察官员巡行全国各地,发挥独特的行政司法监察职能。但国家的常规制度尚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这种临时性补救措施显然也无法最终达到目的。

一、国家常规监察机构职能不力

关于元朝奉使宣抚问题,曾有学者作过单项研究,如孟繁清的《评元顺帝至正初年的奉使宣抚》,对元朝后期的一次奉使宣抚出巡进行述评(见《历史教学》1988年第9期,第11-13页);另有李治安《关于元朝中后期的奉使宣抚》一文,以梳理奉使历次出巡过程为主(见《中国史论集》,天津古籍出版社,1994年7月)。前述学者在研究奉使宣抚问题时,没有强调奉使宣抚整肃国家官僚队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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