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军婚特别保护是我国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2001年《婚姻法》,从法理利益均衡的角度,诠释了保护军婚的正当性,既为传统军婚保护增添了新内容,又促进了军婚私法特别保护的进一步完善。但是军婚保护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立法及相关社会保障体系的继续完善。本文从私法特别保护的角度对《婚姻法》的修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希望军人婚姻在新时期能够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从而使军人能够安心地保卫祖国。
保护军人的婚姻是我国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2001年4月28日起施行的第三部《婚姻法》第33条之规定,是对我国军婚保护法律制度的最新补充和完善,体现出了自由平等的基调。尤其是“但书”的增加,令人耳目一新,在保护军人的同时又不偏袒有过错的军人一方,从法理利益均衡...
一、军婚私法特别保护的原因分析
军婚私法特别保护的规定,是由我国长期历史条件积淀生成的一项独具特色的法律条款。把军婚保护作为党的一项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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