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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长城军事管理体制及兵力配置

作者:李建丽 来源:《文物春秋》

[摘要]河北地区是明代长城防御的重中之重,其军事管理体制明初是实行都司卫所制,后为加强防务,又逐渐推行镇守制,形成明王朝北部边防的“九边十一镇”,其中所辖范围在今河北境内的有宣府镇、昌镇、蓟镇和真保镇,共配备驻军30余万,成为保卫京师的重要军事力量。

明代初年,在全国确立了都司卫所军事管理制度,同时在北部边防实行带有临时差遣性质的镇守制。至明中期,由于边患日紧,镇守制在边防中愈益重要,遂作为北方长城地区的军事管理体制固定下来,并逐步取代了都司卫所制。

河北北部长城外即是兀良哈三卫及蒙古俺答、也先、瓦刺的居住地,这些游牧民族经常侵扰到长城以内;永乐迁都北京后,河北又成为京畿之地,因此,河北地区在明代是长城防御的重中之重,由明初仅设宣府一镇,到明中期发展成蓟、昌、真保和宣府四镇。其中,蓟、宣二镇直接面对北方游牧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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