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恕之道为基本内涵的儒家伦理法则,是中国古代几千年封建法律体系的思想主流,其在西周显现,春秋战国时期理论体系逐渐形成,汉时确立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主流法律文化地位,宋代以后,形势渐微。在恕之道的思想影响之下中国古代逐步彰显刑罚人性化和息讼主义的法律文化,给中国古代重典酷刑的冰冷社会带来了人道主义的曙光。
一、恕之道的渊源和发展
(一)恕的起源
“恕”最早出现在《左传》之中,“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此句虽然有周天子因失去郑国领土的自我安慰之嫌,却也反映了宽宥他人的容人之量,从而奠定了恕之道的初始含义。
《周礼·大司徒》疏:“中心为忠,如心为恕。”恕字上如下心,即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之义。反映出以己之心来忖度他人之心,即己之欲求,他人大概也会有此欲;己所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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