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遗产作为新世纪以来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的重要表现内容,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经济的推进与全球化步伐,使得启蒙式现代性与发展理念挤压弱势族群既有的经济生产结构、文化生态乃至生活方式,迫使有识之士有意识地在边缘文化的生存危机中进行影像留存和记录;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文化多样性话语下,地方性族群能动地将文化作为一种象征资本纳入到全球文化生产流通体系之中,从而使得少数民族文化及其主体都发生了变迁,促成了一种“新文化”诞生的可能性。
进入新世纪以来,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出现了一个颇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无论何种类型,对特定族群文化事象做纪录式的展示比比皆是,其内驱力是文化遗产的逻辑及其实践,即作为人类文化记忆的一部分,在其濒临弱势危机乃至消亡的关头,予以关注、留存,进而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尽管早在1950年日本就颁布了《文化财产保护法》,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先驱性的文件,但“文化遗产”话语在中国语境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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