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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书·地理志 》 标点勘误两则

作者:盛景艳 来源:《智富时代》

【摘 要】中华书局《新唐书·地理志》中关于土贡内容的标点有诸多不明确的地方,如陇右道西州交河郡有“葡萄五物酒浆煎皱乾”,河东道太原府太原郡有“葡萄酒及煎玉粉屑”,两者记载使读者不明所云。而弄清楚其含义对于了解唐代地方特产和手工业发展情况具有重要作用。

《新唐书·地理志》中关于土贡内容的标点有诸多不明确、甚至错误之处,给阅读造成障碍。文章就其土贡史料记载中出现的两处标点错误进行校勘,以期为今后读书提供方便。

《新唐书·地理志》所见贡品并无年代记载,日本学者日比野丈夫曾对《新唐书·地理志》所贡物品年代进行考订,认其资料来源于不同时间,大部分为景福(892-893)之后,也有一部分来源于天宝年间(742-755)。黄正建在《试论唐代前期皇帝消费的某些侧面》中沿用并补充了这一说法,认为《新唐书·地理志》是土贡资料的汇编不是某一具体年份的资料,而是...

《新唐书》卷四十陇右道中西州交河郡的土贡为:丝、氎布、氈、刺蜜、葡萄五物酒浆煎皱乾[3]。此处所记“葡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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