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实务中出现的盗窃家庭成员财物的案件,情况各异,特别是盗窃并不属于刑法意义上近亲属范围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财务,因其家庭成员地位的特殊性,和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待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容易出现反复,而给案件诉讼带来诸多困难,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往往对此类情况产生争议、难以决断,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使法律的权威受到质疑。对此笔者进行探讨,希冀能对实践有所启发。
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然而,“家庭成员”概念模糊不清,又有别于“近亲属”含义,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对遇到的此类情况往往引起争议,既不能将其归类于“近亲属”范围而大胆的对其作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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