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没有立下字据,后借款人意外死亡,那么借出去的钱还可以向死者的近亲属要回吗?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近期作出的判决显示,只要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属实,且死者留有遗产,债主仍可向死者继承人索要。
程某与吕某是多年朋友关系。2019年,程某向吕某借款,吕某于当年11月27日通过其名下银行卡将100万元转账至程某名下银行卡内,双方借款时未立字据,后经吕某催要,程某一直未归还。
2023年4月24日,程某去世,吕某遂向程某的配偶周某、子女程某甲、程某乙说明程某生前借其100万元且未归还的事。经协商,吕某于6月26日与周某、程某乙及程某的母亲刘某达成和解协议,载明:程某于2019年11月27日以购房为由,向吕某借款100万元,吕某于当日将100万元转账给程某,协议同时对程某的遗产范围进行了明确。相关证据显示,程某的父亲程某丙先于程某去世;9月3日,程某的母亲刘某去世。
上述协议签订后,周某等人反悔,矢口否认吕某与程某间存在借款关系,拒绝还款,吕某遂于2023年6月7日,以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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