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常认为,周代“武乐”之《武》与《大武》为同一音乐作品,其乐曲、音调、主题相同。本文依据相关资料对此提出了一些新看法,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音乐作品:前者为乐曲,来源于武王伐纣时的军律之乐,由七声音阶构成,有四种调式,以表现伐纣战争为主;后者为乐舞,有乐曲、舞蹈、歌诗三种形式,为周公时期制定,其中乐曲是在前者基础上改编而成,由五声音阶构成,有四种不同宫调,分别表现伐纣战争及战后和平;二者在乐曲构成、音调组织、内容结构、表演形式、表现主题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周代“武乐”包括《武》与《大武》,二者都是以武王伐纣为题材的西周早期音乐作品,在两周时期流行,为周代礼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武乐”与礼制、周颂及武王伐纣史实有关,古人凡言乐、论礼、注诗、考史,均对此有所论考。近代自王国维先生作《周大武乐章考》[1]以来,这一问题备受关注,目前所见专题论作已有40余篇。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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