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详情

绥江县名列“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县城”榜首

作者:微绥江 来源:《微绥江》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命名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 文明县城 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 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 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镇和文明社区的通报》(云办通﹝2015﹞53号)公布,绥江县名列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县城名单榜首。

同时,绥江县南岸镇荣获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镇称号;

绥江县审计局、绥江县纪委监察局、绥江县人民检察院、绥江县委办公室、绥江县地方税务局、绥江县气象局、绥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移动绥江分公司、邮政绥江分公司荣获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绥江县板栗镇板栗村、会仪镇和平村、南岸镇南岸村、板栗镇清水村、中城镇农业村荣获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称号;

绥江县中城镇金江社区荣获第四批云南省文明社区称号。

文明代表城市的格调和品位,彰显城市的灵魂和底蕴。法制是否健全、管理是否有序、工作是否高效、环境是否优美…...

购买阅读全文>>